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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维生素C智能化绿色国际工厂建设工程—VC区块防雷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浏览:9842 次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维生素C智能化绿色国际工厂建设工程VC区块防雷检测项目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异地改造建设项目维生素C智能化绿色国际工厂建设工程—VC区块防雷检测项目
   (二)招标单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沈西六东路29号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质量标准:现行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计划工期:2019 年7月 8 日至 2019 年 8月 8 日
   (七)招标范围::VC区块厂房及设备避雷设施中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设备、各类罐体、电梯、机房、配电室、配电箱、控制箱、风机、电涌保护器和等电位联结设施等检查、检测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独立法人)。
   2.法定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
   3.专业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的法人单位。
   4.投标单位需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其检测能力范围表中涵盖防雷、防静电检测的所有项目,提供CMA认证证书和能力认证表。
   5. 相关证件
   5.1提供检测人员(不少于6名)《防雷装置检测人员能力评价合格证》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检测人员中至少2人以上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资格证》和《电工作业资格证》,提供每个证件的官方网站导出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电子扫描件。查找网站及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fw/fwdt/cxxt/。
   上述人员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单位劳动合同、个人参保证明,均为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 业绩:投标单位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发布公告当日),至少承揽过 3 项已完成“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2019年6月20日(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二)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现场报名,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书(原件)。
   2.电话报名,邮寄证明材料,承诺书(原件);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投标时将承诺书原件交给发包人。
   3.报名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沈西六东路29号行政办公楼四楼401办公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2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沈西六东路29号行政办公楼四楼403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沈西六东路29号联系人:张国伟
   电  话:18240196699
   手  机:16609800217
   E-mail: zhangguowei@nepharm.com.cn
   邮  编:110027
   开户行:华夏银行沈阳大东支行
   账  号:11051000000647850
   审计监察部监督电话:16609806889(公司审计监察部纪检专员)
   审计监察部监督E-mail:dyjjb6514@163.com
   附件:诚信承诺书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诚信承诺书

致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司自愿参与贵司××××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现承诺如下:
   一、我司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项目招标,理解并接受贵公司的开、评、定标等相关规定。
   二、我司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所有法人资料及有关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持有,不存在失效、虚假的情况。
   三、严格遵守贵司的有关规定,招标过程中不围标、不串标、不泄标,以及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参与公平竞争。
   四、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之内不撤回投标,中标后在贵司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我司自愿接受贵司处理(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列入贵公司黑名单,并取消投标资格三年等),并承担由此造成贵司的经济损失赔偿及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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