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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7-8月份备件计划-干燥机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比价,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进行合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7-8月份备件计划-干燥机备件采购:

(二)项目编号:DBZY/014-2026-BJ-CG0219

(三)招标单位: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质量标准:现行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六)备件采购计划工期:合同签订3个月,收到订货函后45日历日交付(特殊要求另行约定)。

(七)付款方式:

1.领用后付款。标的物经甲方使用单位领用后,由甲方提供领用清单,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按清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甲方收到发票报账后30日开始付款至结算金额的90%,结算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从标的物经甲方领用之日起计算)为6个月。

2.甲方以甲方付款日至汇票到期日不低于六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乙方支付结算货款。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支付以甲方付款日至汇票到期日低于六个月期限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贴息费用,计算贴息费用的利率按甲方财务每月公布贴息利率为准。贴息费用以电汇方式于甲方付款前汇至甲方账户。

 3.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的,质保期满双方无其他争议的甲方向乙方付清质保金。如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但乙方未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甲方可直接使用质保金冲抵第三方维修费,剩余的质保金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冲抵第三方维修费的乙方应承担第三方维修费。

合同总金额不小于10000元时,合同签订后15日内,乙方应以银行电汇方式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纳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金(履约保证金总额0.5%每日计取),直至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纳。乙方未交纳履约保证金前,甲方有权不支付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不计息。

(八)招标范围:干燥机备件采购1项。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质,需提供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5年及以上)。

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18日(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二)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现场报名,同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电话报名,邮寄资格证明材料;电子邮件发送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报名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九北街沈西六东路装备工程部。

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6609804429

E-mail:luolinlin@nepharm.com.cn

邮  编:110027

五、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16609806889(审监法务部纪检专员)

E-mail:dbzyjb@nepharm.com.cn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附件:干燥机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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